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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理解为广义的酒店营销业
Post by hotelvi, 2016-4-11, Views: 近年来,我国旅游管理机构出台的一些标准、规定中所使用的术语,正在逐渐弱化改革开放之初国人心目中“酒店”作为高档住宿设施和社交场所的概念。2010年10月,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(简称“国家质监总局”)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(简称“国家标准委”)发布的最新版国家标准《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》(GB/T14308—2010)中,将“旅游饭店(Tourist Hotel)”定义为“以间(套)夜为时间单位出租客房,以住宿服务为主,并提供商务、会议、休闲、度假等相应服务的住宿设施,按不同习惯可能也被称为宾馆、酒店、旅社、宾舍、度假村、俱乐部、大厦、中心等”。这一定义所强调的正是旅游饭店作为旅游住宿设施的本质属性。
本书内容既涉及酒店,也包含饭店,可以理解为是对广义的酒店营销业(Hotel—Lodging Industry)的讨论,之所以使用“酒店营销业”或“酒店”的称谓,主要是为了舒述的方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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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ags: 如何理解为广义的酒店营销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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