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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立酒店与企业设计的互联网品牌(二)

Post by hotelvi, 2017-10-27, Views:

   这些人上网主要是为了娱乐,如网络音乐、网络游戏、网络影视等都是他们主要的网络应用。网民特定的消费习惯决定了互联网品牌从品牌的VI设计识别规划到品牌营销策略都必须符合他们的兴趣。
(二)品牌在互联网上的传播受限于顾客的主动选择
   传统的品牌传播手段可以带有一定的强制性,比如广告见缝插针,顾客在潜移默化中就接受了品牌的信息;而互联网品牌则没有这么“好”的机会,因为鼠标掌控在顾客手中,再加上众多的广告屏蔽软件,使得互联网品牌传播受制于顾客。对此,雅虎营销专家塞斯•戈丁(Seth Godin)提出了“许可营销”(Permission Marketing) 的概念,指出互联网企业在推广其产品或服务的时候,事先要征得顾客的“许可”。

(三)“第一品牌”在互联网品牌中作用巨大
   在互联网上,网民之间沟通便利,很多品牌购买决策都容易受到他人影响。这使得互联网品牌容易形成“马太效应”,越是出名的网站越多人访问,而且品牌忠诚度还非常高,如百度几乎成为了中文捜索引擎的代名词。传统行业的品牌则不太一样,由于受到地域的限制,一些全国排名第一的品牌在当地市场都不见得表现荏佳,倒是很多地方品牌独霸一方。互联网上第一品牌的地位有时高得惊人,在C2C网上交易行业,由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的数据显示:截止到2012年6月,淘宝占全部的94.5%,拍拍网占5.3%,易趣网占0.2%。与2007年82.95%的市场份额相比,淘宝的品牌集中度进一步提升,达到了高度垄断地位。这一市场格局在传统行业难以想象。所以,互联网品牌都希望能争夺市场领头羊的地位,成为行业第一品牌。比如,当当网号称是“全球最大的中文网上商城”,而亚马逊、京东商城、苏宁易购则凭借各自优势与其抗衡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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